光通量

光通量是指光源每秒鐘所發出的量之總和,簡單的說就是發光量,表示符號是f,而單位是流明(lm)
 
 
光強度

光源在某一方向立體角內之光通量大小。通常光源會向不同方向以不同之強度放射光通量。在特定方向所放出之光輻射強度稱為光強度。
 
 
照度 (Illuminance) 單位:勒克斯(lux)

照度是光通量與被照面之比值。1 lux之照度為1 lm之光通量均勻分佈在面積為一平方米之區域。
發光效率 (Luminous efficacy) 單位:(lm / W)

代表光源將所消耗的電能轉換成光的效率。
發光效率[lm/W]= 所產生的光通量[lm] /消耗電功率[W]

   
色溫 (Color temperature) 單位:絕對溫度(K)

一個光源的色溫被定義為與其具有相同光色的標準黑體 (black body radiator) 本身的絕對溫度值,此溫度可以在色度圖上的普朗克軌跡上找到其對應點。標準黑體的溫度越高,其輻射出的光線光譜中藍色成份越多,紅色成份也就相對的越少。以發出光色為暖白色的普通白熱燈泡為例,其色溫為2700K,而晝光色日光燈的色溫為6000K。
 

演色性(Color rendering)  

一般認為人造光源應讓人眼正確地感知色彩,就如同在太陽光下看東西一樣。當然這需視應用的場合及目的而有不同的要求程度。此資料即是光源的演色特徵,稱為平均演色性指數(general color rendering index, (RA)。

差異性越小,即代表待測光源的演色性越好,平均演色性指數Ra為100的光源可以讓各種顏色呈現出如同被參照光源所照射的顏色。Ra值越低,所呈現的顏色越失真。

 
 

燈具效率(Luminaire efficiency)

燈具效率(又稱燈具光輸出比)是用來評估燈具之能源效率的一項重要標準,其值是將裝有光源的燈具所發出之光通量除以所裝光源本身所發出光通量所得之商值。

   

光譜(Spectrum)

光線依波長大小順序之分佈稱為光譜。每種光源都可以依其波長組成而在光譜圖上顯示出其光譜能量分佈圖(Power Spectrum Distribution)。

太陽光及白熾燈泡之光譜能量分佈為連續曲線,而一般放電燈為非連續曲線。


 

眩光(Glare)

由於視野中的亮度分佈亮度範圍的不適宜,或存在極端的對比,以致引起不舒適感覺或降低觀察細部或目標能力的視覺現象。

   

統一眩光值(Unified glare rating)

它是度量處於視覺環境中的照明裝置發出的光,對人眼引起不舒適感主觀反應的心理參量,其值可按CIE統一眩光值公式計算。

   
 

光強分佈(Light intensity distribution)

用曲線或表格表示光源或燈具在空間各方向的發光強度值,也稱配光。

   

照度均勻度(Uniformity of illumination)

規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與平均照度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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